正常情况下,如果对方是在机动车道行使的,应由开车门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对方也是在非机动车道行使的,则应由开车门方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 而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机动车开门和非机动车发生事故 怎么定责?更多详情请大家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机动车开门和非机动车发生事故 怎么定责(1)

机动车开门和非机动车发生事故 怎么定责(1)

正常情况下,如果对方是在机动车道行使的,应由开车门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对方也是在非机动车道行使的,则应由开车门方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 而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要由交警根据当事人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该交通违法行为与事故发生间的因果关系的大小来进行认定。所以当事人在停车后没有注意后方车辆情况而开车门,导致后方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撞到车门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突然开门的行为妨碍了其他车辆、行人的通行,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而如果对方当事人的机动车也是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对方也存在过错,一般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而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要由交警根据当事人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该交通违法行为与事故发生间的因果关系的大小来进行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