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1.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城市大小等级划分新标准?更多详情请大家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城市大小等级划分新标准(1)

城市大小等级划分新标准(1)

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

1.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

2.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

3.城区常住人口 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4.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

5.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