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管道定期检验为役前检验、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三种1、役前检验:指由用户委托专业检验单位进行对管道的制造和安装质量进行全面验收检验2、在线检验:是使用单位在运行条件下进行的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工业管道定期检验分为几种?更多详情请大家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工业管道定期检验分为几种(1)

工业管道定期检验分为几种(1)

工业管道定期检验为役前检验、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三种。

1、役前检验:指由用户委托专业检验单位进行对管道的制造和安装质量进行全面验收检验。

2、在线检验:是使用单位在运行条件下进行的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3、全面检验:是在装置(系统)停车大检修时进行的较为全面的检验,该项检验必须由专业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周期一般是每6年至少进行一次。

工业管道定期检验分为几种(2)

工业管道定期检验分为几种(2)

分为3种,依据《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第一百一十六条管道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

在线检验是在运行条件下对在用管道进行的检验,在线检验每年至少1次(也可称为年度检验)

第一百一十九条在线检验工作由使用单位进行,使用单位从事在线检验的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使用单位也可将在线检验工作委托给具有压力管道检验资格的机构;

工业管道定期检验分为几种(3)

工业管道定期检验分为几种(3)

1 定期检验

工业管道定期检验,是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根据本规程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应标准的规定,对管道安全状况所进行的符合性验证活动。

定期检验应当在年度检查的基础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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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检验程序

工业管道定期检验工作的一般程序,包括检验方案制定、检验前的准备、检验实施、缺陷以及问题的处理、检验结果汇总、出具检验报告等。

3 安全状况等级

工业管道定期检验的安全状况分为1级,2级,3级,4级和5级,共5个级别。检验机构应当根据定期检验情况,按照本规程7.4、7.7和7.8条的规定评定管道安全状况等级。

4 检验周期

4.1 金属管道检验周期

金属管道一般在投入使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管道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1)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2级的,一般不超过6年检验一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年至6年检验一次;

(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超过3年,在监控使用期,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

(4)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使用单位应当对管道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4.2 基于风险的检验周期

管道定期检验可以采用基于风险的检验,其检验周期可以采用以下方法确定:

(1)参照本规程7.1.4.1的规定,依据基于风险的检验结果可适当延长或者缩短检验周期,但是最长不超过9年;

(2)以管道的剩余寿命为依据,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管道剩余寿命的一半,并且不得超过9年。

对于风险等级超过使用单位可接受水平的管道,应当分析产生较高风险的原因,采用针对性的检验、检测方法和措施来降低风险,将风险控制在使用单位可接受的范围内。

5 特殊规定

5.1 检验周期的缩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管道,应当适当缩短定期检验周期:

(1)介质或者环境对管道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腐蚀减薄情况异常的;

(2)具有环境开裂倾向或者产生机械损伤现象,并且已经发现开裂的(注7-2);

(3)改变使用介质,并且可能造成腐蚀现象恶化的;

(4)材质劣化现象比较明显的;

(5)使用单位未按照本规程的规定进行年度检查的;

(6)检验中怀疑存在其他影响安全因素的。

注:环境开裂主要包括应力腐蚀开裂、氢致开裂等,机械损伤主要包括各种疲劳、高温蠕变等,参见GBT 30579《承压设备损伤模式识别》。

5.2 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情况

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进行首次定期检验的管道,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过使用单位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将延期申请书面告知使用登记机关后,可以延长检验期。延长检验期的时间不得超过1年,使用单位及其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对延期检验的管道安全负责。

因特殊情况无法进行定期检验的非首检管道,由使用单位出具书面申报说明情况,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征得上次承担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同意,可以延期检验;或者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按照本规程7.6条的规定办理。

无法进行定期检验的管道,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监控与应急管理措施。

6 使用单位基本要求

使用单位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制订管道定期检验计划,在管道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的1个月以前向检验机构申报定期检验;

(2)做好检验配合和安全监护工作,对所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对检验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提出处理或者整改措施并且负责落实,及时将处理或者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检验机构。

7 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

(1)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核准的检验范围从事管道的检验工作,对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注7-3);

(2)从事管道的检验和检测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并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注册;

(3)检验机构接到使用单位的管道定期检验申报后,应当及时进行检验;

(4)检验机构应当定期对检验、检测人员进行检验工作安全培训,并且保存培训记录。

注:真实性指的是报告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不出具虚假证明;准确性指的是报告所涉及的检测数据精度符合相关要求;有效性指的是检验机构的资质、检验人员的资格符合要求,检验、检测时测量用设备、仪器和工具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检验依据合法,报告审批程序符合要求。

8 实施时机

定期检验一般在管道停止运行期间进行。当管道运行条件不影响检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时,也可以基于管道的损伤模式和风险水平,结合管道的使用情况制定检验策略,在运行状态下实施检验。